第五十七条

已修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强食品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办理工作,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和省检察机关制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