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宗教出版物第四十九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运送、销售、复制和散发私自印制或者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