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机关同意。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