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机关同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