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酒类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