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募捐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募捐组织应当对募捐物资的权属来源和质量进行审查。募捐财产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募捐组织应当审查其权属来源以及证明其价值的相关材料。募捐物资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