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申办涉案物价格鉴定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书;(二)有不少于三名具有涉案物价格鉴定资格的人员;(三)从事价格评估工作三年以上;(四)近三年未因评估失实受到罚款以上处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