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涉案物价格鉴定活动实施管理。

工商、财政、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鉴定范围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