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已修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建设、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