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行政区域、部门、单位确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范围,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年度检查考评。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