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治安防范与整治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采取心理疏导等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