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和加强专利管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专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