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第十四条有效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决定草案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决定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