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办法第十四条已废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定、年检和资质升级申请等手续,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