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治洪涝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