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章 组织指挥第十五条已修改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积极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恢复战后生产、生活秩序和维护城市功能的运转等任务;平时积极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