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将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者未实时监测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实时公布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