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拒绝、阻碍体育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