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城乡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防汛安全的总体要求。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