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房屋租赁合同等与房地产权利有关的文件,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