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积极同友邻地区开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