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