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编制地震小区划图,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