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