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已废止承担滩涂围垦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经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