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申请设立开发区的,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开发区的申请;

(二)设立开发区的可行性报告;

(三)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四)设立开发区的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