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七条已废止设立开发区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审批制度。设立省级开发区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设立国家级开发区的,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