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内的企业,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

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内的企业,享有省规定的优惠待遇。

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待遇。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