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条已修改鼓励归侨、侨眷利用自身优势兴办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有关优惠待遇,其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6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