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第七条已修改广告使用的图像、语言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广告在总体设计、正文、标语、解说词、音乐等方面不得仿照他人的广告,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