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房地产抵押,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