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检查机构专职、兼职统计检查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