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综合统计机构或者配备统计人员,并确定统计负责人。这些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受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指导。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