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十条已修改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循公平原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