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用气服务与安全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符合标准。市燃气管理处和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的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