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市燃气管理处应当建立燃气资源供求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燃气资源供求信息,确保燃气稳定供应。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本市规定的程序,将燃气供求信息报送市燃气管理处。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