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鼓励高新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并予以资助。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