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