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符合本条例第八条 规定征收西湖龙井茶基地的,必须在规划定点前征求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一级保护区还应征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意见,二级保护区征求西湖区人民政府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