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西湖龙井茶基地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龙井茶基地(东至南山村,西至灵隐、梅家坞,南至梵村村,北至新玉泉)为西湖龙井茶基地的一级保护区;(二)其余龙井茶基地为西湖龙井茶基地的二级保护区。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