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第二十四条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以外的准驾车型。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可以申请国家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