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良渚遗址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良渚遗址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对涉及良渚遗址的规划建设项目提出意见;(三)会同有关部门对良渚遗址内的考古工作实施监督;(四)负责良渚遗址的日常保护和管理;(五)组织良渚遗址内出土文物的征集、收藏和宣传展示工作,开展有关学术研究和交流工作;(六)其他与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有关的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