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条已修改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人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根据物业特点自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及服务内容。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