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规划与设施、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道路停车、综合治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