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第二章 测绘活动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测绘前按照规定向市测绘管理部门进行测绘项目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从事测绘活动。测绘项目登记的范围和具体办法,由市测绘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列入国家测绘规划的项目,不再登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