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五章 审计处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审计报告应当对审计事项、审计结果作出评价,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