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保护区内各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先经保护区管理局初审,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遵守建设项目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