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十二条已修改在地下文物较为集中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种植可能危害地下文物的植物。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