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由于邮政企业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或邮政储蓄存款、汇款被冒领的,邮政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