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鼓励集体和个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者出卖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