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坚持分类指导,按照优先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和生态发展区划分,因地制宜着重发展环保型工业。自治县鼓励县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办企业、事业,给予享受优惠政策,并保护其合法权益。自治县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区域,设立产业园区。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